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S0000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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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沈海高速公路復線透堡服務區(qū)超市經營權承包 |
掛牌價 | 35萬元 |
保證金 | 48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9-17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10-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聯(lián)系人 | 林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08016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 承包標的基本情況
1.1.承包標的:沈海高速公路復線透堡服務區(qū)超市經營權。透堡服務區(qū)超市招商面積約220平方米,A、B區(qū)分別約為110 平方米
1.2.超市經營范圍:超市經營內容僅限經營售賣休閑食品、即食食品、卷煙、飲料、鮮榨果汁及日常生活用品(潤滑油、汽車用品除外),不得經營銷售與餐廳同類商品以及酒類、刀具類等行業(yè)管理要求禁賣的商品。
1.2.1.合同期間承包方若增加經營范圍或內容須經發(fā)包方書面同意。發(fā)包方具有實施多樣化經營和招商的主導權,可根據服務發(fā)展需要充分利用服務區(qū)資源優(yōu)勢,進一步創(chuàng)新服務區(qū)經營思路,另行引進電商體驗店、土特產品、休閑小食、冷熱飲品、時令水果,以及工藝美術、書刊音像、品牌展示等相類似產品體驗店,或融合旅游等其它相關業(yè)務,探索發(fā)展服務區(qū)與地方經濟文化結合的雙贏項目。承包方不得以發(fā)包方引進或發(fā)展項目存在與其經營相類似、相同經營內容等或其他任何理由提出異議或賠補償要求。
1.3.掛牌價:35萬元,掛牌價為承包方應支付給發(fā)包方的第一年承包費底價。
1.3.1.承包費支付方式:第一年承包費為競價成交價,第二年(含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承包費的基礎上遞增5%。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具體支付日期以《承包合同》約定為準。
1.4.承包期限:5年(含3個月的免承包費裝修期)。承包期限具體起止日期以《承包合同》約定的為準。
1.5.履約保證金支付金額:承包期限5年承包費總額的10%。承包方應在《承包合同》簽訂前將履約保證金交齊至發(fā)包方指定銀行帳戶。
1.6.裝修保證金:20萬元,承包方應于《承包合同》簽訂前將裝修保證金貳拾萬元整(¥200000元)支付發(fā)包方指定銀行帳戶,待裝修結束后無息退還。
1.7.合同簽署:本項目成交結果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結束后起3個工作日內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冻邪贤泛灱s地為發(fā)包方辦公場所。
二、承包申請人具備的資格條件
2.1.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注冊時間不少于3年(以營業(yè)執(zhí)照日期為準)、合法有效存續(xù)的、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的獨立法人企業(yè),且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中須具有零售或超市管理或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等商品銷售的項目。
2.2.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具有工齡達6個月及以上的在冊員工不少于10人且正常繳交社保的企業(yè)。
2.3.承包申請人通過國家政府管理部門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頒發(fā)的ISO9000族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在有效期內。
2.4.承包申請人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布的記錄為準)。
2.5.未進入《福建高速經營開發(fā)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統(tǒng)》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名單。
2.6.能提供企業(yè)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企業(yè)無行賄犯罪證明材料。
2.7.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的報名,也不接受轉包、分包或以掛靠的名義經營,一經發(fā)現,發(fā)包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承包申請人(承包方)應接受的主要承包條件
3.1.承包申請人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招商項目承包方的要求,決定是否參與競價并承包該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并對報名參與競價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3.2.裝修投資及期限
3.2.1.承包方負責對承包經營場所進行投資裝修,裝修的設計方案需經發(fā)包方審定同意后方可實施,設計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簽訂承包合同后15日內提交圖紙)。承包經營期內應根據我司行業(yè)管理要求和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翻新裝修。
3.2.2.項目免費裝修期限為3個月,承包方須承諾加盟“驛佳購”品牌,按照“驛佳購”品牌服務的四統(tǒng)一管理要求,即超市商品須由“驛佳購”統(tǒng)一品牌形象、統(tǒng)一管理標準、統(tǒng)一采購配送、統(tǒng)一銷售價格,打造品牌架構下的直營、聯(lián)營或加盟的模式并無條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以及簽訂加盟“驛佳購”連鎖便利店協(xié)議書(詳見承包合同附件二)。
3.2.3.承包期限結束后,由承包方投資建設的全部地面建(構)筑物及附屬配套設施所有權無償歸屬發(fā)包方。
3.3.承諾要求
3.3.1.承包方應于合同簽訂前支付20萬元裝修保證金,按時完成裝修后退還,如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完成裝修,發(fā)包方有權沒收裝修保證金并提前解除合同。
3.3.2.承包方須在日常經營中接受高速公路的行業(yè)管理,并須分攤一定數額的公共設施維修、保潔、公攤費用,即按每月承擔2000元公共公攤費用。
3.4.臨時保障要求。在免費裝修期內,承包方需根據服務區(qū)現場需求以及場地情況,按發(fā)包方要求設置過渡性超市,以保障司乘人員基本購物需求。
3.5.安全生產責任。裝修和經營期間,承包方應確保安全經營和安全生產,負責做好治安、消防、交通、人身、財產、用工、廉政等一切與該承包經營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3.6.其他未盡事宜,以《承包合同》約定為準。
3.7.承包申請人(承包方)須無條件簽署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條件和本項目《承包合同》。
四、競價方式:本項目以密封一次性報合理價的方式選擇承包方,具體按如下公式確定承包方:設定:E=An-D的絕對值即E=|An-D|,其中:An為承包申請人的有效報價(不得低于掛牌價,低于掛牌價無效),D為所有承包申請人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保留到個位數元,四舍五入),E值最小者確定為承包方。若出現E值最小且An-D值為一對正反數,則An-D值正數者確定為承包方。若出現2名(含2名)以上E值最小且An-D相同的情況,則以競價保證金先到達組織方銀行賬戶者確定為承包方。
五、競價保證金:
5.1.競價保證金金額:48萬元。
5.2.競價保證金指定賬戶:承包申請人須在2018年10月11日17:00時前將競價保證金匯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福州分行營業(yè)部,開戶帳戶:7341010182600321100)。
5.3.競價保證金繳款憑證上的匯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承包申請人名稱一致,資金用途應當標明“透堡超市保證金”或者類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1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包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為止)。 《承包合同》等詳見本項目競價文件,有意參加競價的承包申請人請在公告期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文件》。
七、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10月11日17:00時。
八、競價會時間:2018年10月12日15:00時。
九、 電話:0591- 87808016、87315906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